售卖过期化妆品,沙河驿镇一化妆品店被罚2.6万余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市面上大大小小的化妆品
也成了不少爱美人士的选择
近期,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最新发布了一则关于
沙河驿某日化店的处罚决定
销售过期化妆品
对爱美的女孩子来说
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近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迁安市沙河驿镇靓姿日化店涉嫌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且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被处罚:
图片来源网络
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三十天以内的处罚,对经营者并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罚款的处罚:(三)具有违反《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处罚结果:1、停止经营化妆品10天;2、没收违法所得1960元;3、处行政罚款5000元。合计6960元。
二、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
处罚结果:1、警告;2、处行政罚款20000元。
听到这则消息笔者一脸震惊
对于皮肤敏感的人来说
这也太危险了
看来以后买东西
还是得长个心眼
货架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却个个都有可能是陷阱,消费者一不小心就可能会买到过期的化妆品。
我们要提醒各位消费者,特别是女性消费者,在到日化店购买或者到美容店做美容时,除了关注产品的品牌、功效、成份以外,选择正规商家的同时,也需要擦亮慧眼,仔细甄别产品真假,注意使用期限,依据自身肤质选择适合的产品。如发现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同时,商家也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化妆品科学使用的意识,自主学习化妆品安全知识,日常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进货检查验收义务,依法经营,不销售问题化妆品,时刻敲醒警钟,规范自身行为,避免造成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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